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转方式和进行国民收入分配体系改革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最近这两者因为税收这一政策工具而流露出零和博弈的迹象。
进行国民收入分配体系改革的核心点之一就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但在通过前十个月的数据来看,形势并不乐观。1-10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70899亿元,增长21.5%。而今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4元,实际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869元,实际增长9.7%。政府收入的增速依旧是居民收入的两倍以上。这种增速对比下,会进一步降低居民收入在分配中的比重,与国民收入分配体系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而这其中,贡献力量最大的就是税收,1-10月份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6.28万亿元,增长22.6%。
而之所以说转方式和进行国民收入分配体系改革有冲突的迹象,就是最近围绕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又推出了众多的税收种类或者提高征收标准,比如为了节能减排大幅提高了车船税的征收标准,而为了改变畸形的依赖房地产的现状要征收房地产税。而碳税,环境税也是箭在弦上。一边是税收猛增,一边还要为了转方式继续加税,这必将直接冲击到国民收入分配体系改革。
出现这种冲突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盲人摸象,缺乏一种整体的改革路径的设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最终让两个经济工作中的主要目标从双赢变成了一个零和博弈。其实,两者的改革是相辅相成的。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体系改革增加居民收入,能够提升消费作为经济主动力的比重,这非常有利于转方式的目标实现。而转方式的核心目的,还是要回归到以人为本之上,提高居民收入就是最重要的以人为本实现途径之一。
既然有双赢的机会,就完全没有必要零和博弈。而要不想零和博弈,那要对两者进行整体的改革设计,目前看起来最重要的路径就是,整体上要减税。目前政府各种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高达30%以上,考虑到较低的公共福利提供,考虑到每年至少9000亿的三公行政开支,考虑的居民收入的严重偏低,这个比重已经偏高了。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已经到了必须更好的分好蛋糕的阶段,而分蛋糕必须要让居民收入比重提高。而目前要改变这种格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整体上大幅减税。最理想的状态是,让财税收入的增速降下来与GDP同步,而让居民的收入升上去也有GDP增速同步。明确减税为主旋律以后,接下来就是如何更好的实施减税。
擒贼先擒王,要减税首先要对增值税这个主体税动刀。今年上半年,国内增值税完成10387亿元,同比增长12.9%。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高达26.9%。目前增值税是“生产型”而非“消费型”税制,导致各地严重依赖工业,而且由于资源消耗少的企业,生产单位产品购进材料少,进项税额抵扣少,税负高;而耗用资源和材料多的企业,进项税额抵扣多,税负相对低。这就有了各地发展高耗能工业的经济理由。改革增值税,同时降低税率,既可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同时也可以达到更大幅度减税的目的。
考虑到目前国内的基尼系数已经高达0.47以上,贫富差距已经非常之大。富裕阶层目前的消费边际效应递减,而贫困群体的消费能力又不足,在减税中就可以采取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比如个人所得税, 2009年个人所得税完成3949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4%,已经成为了一支重要的力量。在结构性减税的情况下,就完全应该提高起征点,通过合理的设计税制,达到更大幅度减少工薪阶层税负的目的。
整体减税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公开产品供应的不足。但可以通过提高央企红利收缴的比例和范围来实现。国资委公布统计数字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累计净利润达6416亿元,同比增长55%光一个中石油今年前3季度净利润就达1000亿元,同比增长23%。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央企们,完全应该为全民贡献更大的力量。
如果整体减税的目标可以做到,那么就可以腾出部分空间来出台和提高一些便于转方式的税收。这既是税收结构的优化,也可以实现转方式和进行国民收入分配体系改革变成双赢的目标。当然,最佳的路径还是先大额减税再小幅加税,这样社会舆论会更加支持转方式的加税行为。
 
 
 
 
 
 
 
 
 
 
 
 
 
话题:



0

推荐

易鹏

易鹏

417篇文章 8年前更新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研究城镇化、区域经济,观察政经变迁,理性寻找建设性的共生之路。MSN:ljlx@hotmail.com   QQ:622006609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