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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在这次两会上提出的“十二五”规划中,进行收入分配改革,缩小贫富差距成为主要目标。但理性和客观事实告诉我们,在接下来的是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改革可能会很难达到预期目标,贫富差距还有可能进一步拉大。这样说并非是刻意泼冷水。因为在十年前提出“十五”规划的时候,也信誓旦旦的规划了要缩小贫富差距的目标。但十年发展后的结果却是,在这十年期间却是中国贫富差距拉开最大的10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从2000年的2.79:1扩大到2008年的3.31:1,行业间差距创造新高达到了15倍之多。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0年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之后,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8年达到0.47,而目前正向0.5靠近。这说明,缩小贫富差距单靠规划和口里说,并不能遏制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有了这种前车之鉴,自然就可以让我们对十二五期间依然高调的缩小贫富差距的目标,保持谨慎的态度。

导致目前这种贫富差距拉大的核心原因不是工资性收入的差距,而在于财产性收入的巨大差距。这十年来,在房地产和股市这两大造福工具的作用下,小部分群体通过财产性收入和资本溢价,迅速暴富,拉大了贫富差距。而接下来的十二五期间,由于马太效应的作用,这些拥有财产的阶层会更加分享到巨额的财产性收益,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举个例子,对于拿着同样几千元工资的北京居民而言,如果一个有房子一个没有房子,即使没有房子的工资每年上涨20%远超过GDP和CPI,也远超过有房子的工资涨幅。但有房子的即使房子每年只上涨5%,但由于基数的巨大差距,两者的财富差距依旧会继续拉大。

目前的相对贫困的群体,往往是没有任何财产的,比如数目庞大的农民工。尽管他们目前在刘易斯拐点来临之际,其工资性收入会提升,但考虑到农民工的恩格尔系数普遍偏高,而食品价格上涨又是最猛,可见其收入增长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尽管政府会通过二次分配加大对其的补贴力度,但由于农民工群体人数众多,真正到每个人头上就几乎没有什么了。而由于农民工先天的财产积累较少,依然会在目前通货膨胀形势严峻,资产为王的时代,照样被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相对富裕阶层拉开差距。

尽管政府想通过征收房产税等方式来从财产性收入中分一杯羹,从而遏制富裕阶层的财富增长速度。但一方面这种税率极低,目前的上海和重庆,也就是在0.5-1.2%之间,这完全可以通过房地产的升值来弥补,一方面目前还在试点,在十二五期间还难在全国全面展开。而一些比如物业税、奢侈税目前还在税种开征的调研阶段,要真正开征估计也是十二五后的事情了。自然也就对十二五期间,缩小贫富差距贡献不了太大的力量。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政府学会了如何做大蛋糕但还没有学好如何分好蛋糕。分好蛋糕需要经验、能力和水平,对这个新课题目前的政府还没有展现出足够的能力。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表面上看起来是可以帮助缩小贫富差距。但实际上,对于大部分低收入阶层而言,由于其工资压根就到不了以前的2000的起征点,所以不但没有分享到提高起征点的好处,反而让高收入者少交税。同时,对于真正富裕的阶层,由于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对个税的逃税或者避税,最终让中低收入阶层成为了个税这个财产税的主要贡献者。所以,要想真正实现通过个税来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目标,政府还有许多的学问需要研究和学习,从而真正分好蛋糕。自然,对于这么一个还处于学习阶段的政府,我们也不能够给予太多的期望。

不论是从财产性收入来看,还是从垄断国企员工高收入来看。都表明中国要想缩小贫富差距,关键还需要在根本的体制上动刀。比如,对目前收入最低的广大农民要让其拥有的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了,农民就有了财产,而通过财产的升值,就完全可以帮助提升农民整个收入水平。而对垄断国企也要实现私有化,才能够通过市场化的力量,才能够避免国有企业收益的部门化、内部利益集团化。而这些伤筋动骨的体制改革,无疑会遇到各种利益集团的阻拦。从过往经历来看,这些利益集团的力量已经非常强大,目前看来,要想在十二五期间要取得突破,难度非常大。而不能取得这种改革上的突破,那么要想缩小贫富差距可能是一个幻想了。

综上所述,我们对十二五期间贫富差距会进一步拉大就不应该感觉到惊讶了。

此文发表在今天的英国金融时报的中文网: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7464,题目改成了:难以缩短的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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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鹏

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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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研究城镇化、区域经济,观察政经变迁,理性寻找建设性的共生之路。MSN:ljlx@hotmail.com   QQ:62200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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